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这里的“涉密系统集成”,包括涉密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工作。在我国, 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大型国有机关单位会有相当多的屏蔽机房建设项目,承建此类机房的企业需要拥有以下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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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及屏蔽室建设参照规范 | CEIDI西递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近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从事屏蔽室建设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5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40名。
4.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具有固定加工生产场地和专用设备,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有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近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从事屏蔽室建设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
屏蔽室设计施工依据
1.《高性能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GB12190-90
2.《军用屏蔽机房通用技术要求检测》GJB20219-94
3.《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J31470-2002
4.《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5.《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6.《计算机场地技术要求》GBGR2887-2000
7.《处理涉密信息电磁屏蔽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BMB3-1999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专项标准》GB50116-98
9.相关电磁兼容技术原理和国家安全的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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